江西公布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儿童用品等典型案例(2022“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2)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生产销售多种具有明显色情、恶搞低俗、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糖果造型及包装、标签标识,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不生产、不进、不存、不销“无底线”食品,同时始终坚持“利剑高悬”,全力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从源头上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网",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3.景德镇市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坤香文具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2022年3月30日,景德镇市乐平市市场监管局对乐平市坤香文具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作出没收相关电子烟、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7日,根据投诉举报,反映乐平市坤香文具店内有向学生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乐平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在店内发现有“戒烟型充电电子烟”1根,烟油28瓶(小),“尼威”电子烟2支,以上产品皆无相关厂名厂址。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从网上购买“戒烟型充电电子烟”2根,烟油35瓶;2021年12月从市场上购进“尼威”电子烟共5支,已销售给学生“尼威”电子烟1支,销售价8元/支,违法获利人民币2元,涉案金额163.5元。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乐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对电子烟产品的危害性缺乏必要认识,盲目使用电子烟产品会极大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与烟草、教育等部门协作,加大电子烟销售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兴达玩具商行销售未经3C认证的儿童玩具案
2022年4月21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达玩具商行销售未经3C认证儿童玩具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8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兴达玩具商行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5种儿童玩具标注有“3C”认证标志,但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调查确认,这5种玩具均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案5种玩具货值金额共计29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鉴于本案货值金额较少,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