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制度起自明朝,钦差与大臣有何区别?是如何选派的(2)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其实,明朝时期的钦差身份凭证除了敕书之外,也有关防或印信(比如明代的钦差总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钦差巡抚江西等处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等),这类总督、巡抚均有关防。
《明会典》 中有其规制,“ 总制、 总督、 巡抚等项并镇守及凡公差官, 铜关防, 直钮,阔一寸九分五厘, 长二寸九分, 厚三分九曐, 篆文。”

钦差制度起自明朝,钦差与大臣有何区别?是如何选派的


明人黄克缵有言 : “凡奉钦差者, 必题请由于六部, 明旨下于该科, 敕书撰于翰林, 礼部给以关防, 兵部与以勘合, 彼此相制, 上下相承”。
明、清两个朝代,各自在最初也没有形成固定规制的钦差凭证。日常审理地方案件时,基本不用关防。拒史料记载:
“凡差遣审事官, 不必铸给印信。事完日, 其本章即缮明启奏日 期, 用地方督抚印信。 如事关督抚, 即用藩臬印信,事关督抚藩臬, 则用提镇印信。”
不给钦差印信的情况,在清朝初期这个派遣钦差大臣较少的时期,还察觉不到不妥之处。也同时显示出清代初期皇帝并不太重视钦差。直到雍正六年,原兵部尚书何天培上奏称:
“向来奉差审事官员, 例无关防。 遇有本章, 俱借用地方督提镇官印信, 其一切行提人犯,调取卷宗, 概用空白文移, 殊非慎重之意。

钦差制度起自明朝,钦差与大臣有何区别?是如何选派的


嗣后请铸造关防十颗, 存贮礼部, 遇有审事官员, 随时给发, 事竣, 仍缴部收贮。”雍正皇帝准奏。由此可见,派遣钦差的频率持续增加,办案钦差没有关防印信,钦差的办事效率颇受影响。
因此,在钦差执行军事任务时,依据钦差不同品级颁给差异化的关防(三品以上的钦差大臣受满汉尚方大篆铜关防,如督抚式;四品以下,受满汉钟鼎铜关防,如道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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