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规范使用枪支实务问题解答(2021年版)(3)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4)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5)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6)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7)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8)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9)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10)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11)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12)劫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
(13)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14)犯罪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1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枪射击的其他情形。
民警开枪射击时,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避免受到伤害。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开枪射击,并确认危险消除后,及时关闭枪支保险,恢复佩带枪支状态。
11.问:什么情形下,民警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答: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1)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枪支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3)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以及实施上述犯罪后拒捕、逃跑的。
12.问:什么情形下,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1)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2)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13.问:民警使用枪支造成伤亡的,应如何处置?
答:民警使用枪支造成犯罪行为人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防止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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