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最高法院25批指导性案例分类裁判要点梳理——民商事类(下)(11)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4.在互联网领域中,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且可能具有误导性的指标,其在认定市场支配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案号】(2013)最高法民三终字第4号
6. 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关键词】民事/ 捆绑交易 / 垄断 / 市场支配地位 / 搭售
【裁判要点】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98号
(十六)执行异议之诉

「精心整理」最高法院25批指导性案例分类裁判要点梳理——民商事类(下)


1. 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关键词】民事/ 执行异议之诉 / 金钱质押 / 特定化 / 移交占有
【裁判要点】当事人依约为出质的金钱开立保证金专门账户,且质权人取得对该专门账户的占有控制权,符合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占有的要求,即使该账户内资金余额发生浮动,也不影响该金钱质权的设立。
【案号】(2013)皖民二终字第00261号
(十七)、程 序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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