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指偷文具,老板张贴照片悬赏来侮辱,女孩为清白跳楼身亡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贵州毕节,网传11岁女孩被文具店老板怀疑没有支付3.6元的文具,不仅翻看女孩书包,还将女孩的照片等张贴在门口悬赏,同时送菜笔教唆两个小学生在学校宣传女孩偷东西。据正观新闻报道,女孩的老师也曾转发女孩是小偷的信息,进一步导致女孩被孤立和嘲笑。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来源正观新闻)

小学生被指偷文具,老板张贴照片悬赏来侮辱,女孩为清白跳楼身亡


@王仪律
看到正观新闻的这个报道,让人感到吃惊和愤怒,仅仅是因为3块6毛钱,文具店主就做出如此偏激的事情,这不像是一个正常人能做出的事情。纵观整个报道,都在使用一个“据传”字眼,所以事实的真相究竟怎样,我们依旧要等待警方的通报。
假如说,正观新闻的内容最终被证实是真的,那么文具店的老板是否要为小女孩的跳楼死亡承担责任呢?而作为间接推动女孩跳楼的同学,转发女孩是小偷信息的老师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无论女孩的死是否归责于文具店老板,老板都肯定是构成对小女孩个人隐私、人格尊严的侵犯。在小女孩是否偷文具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老板公然搜查女孩书包、张贴悬赏女孩的照片公告,甚至是教唆小学生宣传女孩是小偷,这些都是对女孩人格尊严的侮辱,对其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隐私、人格尊严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女孩虽然去世,但其父母可以去起诉文具店老板寻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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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关心的是从法律上来说,女孩被多重精神暴力情况下的自杀行为,究竟能不能让老板、同学以及老师来承担责任,甚至是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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