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出现的野战军建制,是部队性质还是番号?全面解析其内涵(4)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辽沈战役结束后,大举入关参加平津战役的仅仅是东北野战军所属部队,而并非“东北人民解放军”全部,东野不仅参与解放了华北大地,还一路南下解放了中南地区,红旗一直插上了海南岛,这也就诠释了野战军不受作战地域限制的性质。而东北军区所属的30余万部队,则始终留驻在东北境内保卫新生政权,东野改称四野并以主力南下后,为了工作方便,林彪也不再兼任东北军区司令员。
所以我军在解放战争初中期的“野战军”称谓,既是部队性质的体现,也是一个临时性的部队编制和番号,级别等同于蒋军的“剿总”或者“绥署”。经过两年多的作战,军委根据全国战场形势的变化,逐渐把前述各野战军整合为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四大战略重兵集团,也就是后来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野战军的前身,同时规定,野战军作战的重大事宜由军委直接统一指挥。
四大野战军兵力规模扩大以后,又在野战军之下增设了兵团建制,并且在1948年底的统一番号工作中,把所有野战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为“师”),于是形成了军委、野战军、兵团、军、师、团这样的作战序列。换句话说,我军新增了兵团(集团军)、军两级编制和番号,但是保留了野战军这一级编制,那么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的数字,就是各大野战军的番号,而就编制级别来说,我军的野战军近似于二战期间苏联的方面军,以及德国、美国、英国的“集团军群”。
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尽管在解放战争早期出现过晋察冀野战军的番号,但是后来因故取消了,而是组建了华北军区野战部队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兵团,并没有授予“华北野战军”的番号,前述三个兵团由设在西柏坡的军委直接指挥,再后来其中的两个兵团划归第一野战军指挥,也就更没有设立“华北野战军”的必要了。准确点说,华北军区确实存在有野战军性质的部队,但是并没有授予“野战军”的整体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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