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人类理性是所能承认的唯一权威(2)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绍克奖。

罗尔斯:人类理性是所能承认的唯一权威


罗尔斯把民权与政治权利视为自己哲学的核心。他把我们选择自己目标的自由当作人性的独具特征。他关于正义的著作复兴了以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契约的自由主义传统中所忽略的内容。在这部著作中,他拒绝了功利主义,这种功利主义提倡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的集体福利,而不是充分尊重个人权利。他非常敬佩康德,本着康德的精神,他坚持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罗尔斯论证了认真地对待权利就意味着认真地对待社会平等,以此批判了自由意志论,这种理论认为,个人权利绝对不容侵犯。他感觉到,避免侵害民权和政治权利是不够的,人们在社会中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使用这些权利。
罗尔斯以建立“原初状态”的概念著称,这是一个思想实验,在这个实验中,他把人置于他所称的“无知之幕”的后面,即否认人们拥有使自己成为具体个人的任何知识,包括财富、年龄、才能、种族、宗教、技能、性别以及任何有关幸福生活的概念。罗尔斯相信,在这种状态下的人们为自己的社会所做出的选择就可以被视为正义的原则。他认为,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会选择一种低风险的策略,在这种策略中,甚至可以用降低这个项目或那个项目的平均水平为代价,来促进自由和最大限度地提高机遇、财富以及降低权力到最低水平。罗尔斯还有一个与此相关的概念是“差别原则”,它也许是最具争议和最经常受到挑战的概念。在这里,罗尔斯的论点是,只是在社会和经济差别有益于社会中最弱势的人的条件下,这些差别才是可以接受的。
在罗尔斯的整个事业生涯中,他投身于写作、讲演、精心建构他的正义理论、回应大量的批判。他之所以出名,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澄清了那些批评他的人对他的误解,而且还因为他愿意反思和修改自己的论证。1993年,他发表了第二部著作《政治自由主义》,对人们30多年来对他的批评做了最全面的回应。该书的平装版本于1996年面世,包含了第二次导言,还有《答复哈贝马斯》,平装版实际上就是第二版。罗尔斯遭受了数次中风,第一次是在1995年,因此,他的工作能力受到了损害。尽管如此,罗尔斯还是在1998年完成他的《万民法》,也许这是他流露情感最多的著作,该书与《公共理性观念再探》([WTBX]The Idea of Public Reason Revisited [WTBZ])一起发表于1999年。经过数十年的工作,罗尔斯于2001年发表了《作为公平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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