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报12起假记者、假媒体勒索诈骗案:假冒媒体以监督之名敲诈勒索企业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微信公众号“扫黄打非”12月7日消息,今年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简称“三假”)侵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社会秩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21”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将打“三假”作为重点任务狠抓落实,对监测发现、群众举报的每条线索逐一认真核查,运用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等手段,强化深挖彻查,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三假”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从各地查获的案件中,筛选12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以曝光不法行为,展现打击成效。12起案件案情简要如下:
1.河北邯郸查获翟某磊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
邯郸市公安局收到举报线索,自称某正规杂志执行主编的人以媒体监督名义向某企业敲诈。经查,2019年8月,翟某磊化名“褚某娟”伙同牛某注册一家传媒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北京某书店签约取得某经贸杂志广告代理权及该杂志官方网站管理权限,并对外招收前端代理和后端编辑人员(均无记者证)。2020年以来,该团伙成员在翟某磊组织下,以该经贸杂志为依托,以杂志记者身份在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借媒体监督为名敲诈勒索企业和个人钱财累计64次,已查实2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北京市审结一起假媒体诈骗案。
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经查,冯某伙同他人于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间,先后以“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实施编辑部”“法治中国”名义,谎称可以帮助上访人员解决涉访问题及为涉诉人员实现诉求,骗取相关人员的信任后,进而再伙同他人从被害人处骗取钱财,共计骗取40余万元。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陕西渭南审结杨某攀假记者诈骗案。
2021年3月,渭南市临渭区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开展侦查。经查,杨某攀曾为某报社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多年,从未取得正式记者证。其假冒记者身份以能为他人办事为由,对刘某等7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1万余元。4月20日,杨某攀犯诈骗罪被逮捕。6月15日,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近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攀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款项。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