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历史沿革(第一期)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荷兰历史历程
(一)荷兰地势低洼,全国24%的面积低于海平面,因此曾被称为“尼德兰”(意即低地)。古罗马时代莱茵河南岸的地区先是属于比利时高卢省,后归于日耳曼行省。这里的北部地区居住着许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则是高卢人,而这些高卢人在移民时期也融合许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兰克人从这里迁移到高卢,并在五世纪建立起强大的墨洛温王朝,后来发展为查理曼帝国。前11世纪一些日耳曼和克尔特部族在此定居,后沦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边疆省份。67年克劳狄乌斯曾率领巴塔弗人进行反对罗马人统治的起义,但遭到失败。4世纪基督教传入,经济获得初步的发展,开始建设一些城镇。5~9世纪为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一些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分别在荷兰北部和南部定居。10世纪末荷兰人开始大量建筑海堤和河堤,并为此设立专门机构。11~14世纪荷兰分为许多独立的封建领地,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荷兰伯爵领地。
13世纪原是德意志语言中的一个方言的荷兰文,开始成为荷兰的书面文字。15世纪荷兰被勃艮第大公占领,1477年荷兰归哈布斯堡王朝统治,16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进一步征服荷兰东北部,1556年查理五世逝世以后荷兰又处在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统治之下。中世纪时期荷兰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到了16世纪初因为复杂的王室联姻,他们在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统一起来。1463年正式成为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
(二)15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分给他的儿子腓力二世,将奥地利等其他地区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统分给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这样北方省属于西班牙王国。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国王的中央集权和对新教加尔文派的迫害爆发持续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区域)成立乌得勒支联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统治,这被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1581年7月26日来自荷兰各起义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郑重宣布废除西班牙国王对荷兰各省的统治权,联盟正式宣布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战争仍在继续,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签订《明斯特条约》才承认七低地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1588年七个省份联合起来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这是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国家,很多历史学家说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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