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为何会被鲁迅举为“人情小说”?它有哪些“人情味”?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将清代小说分为“讽刺小说”、“人情小说”、“狭邪小说”、“侠义小说”、“公案小说”等5类,而将《红楼梦》举为“人情小说”的代表作。
事实上,“人情小说”是鲁迅提出的新概念,却并没有给予严格的定义,谈到它的基本特征时,他说道:
“当然也离不开那时的社会状态……这种小说,大概都叙述些风流放纵的事情,间于悲欢离合之中,写炎凉的世态。”
《红楼梦》也的确具有鲁迅所说的“人情小说”的艺术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题材取向:记人事;
2、命意取向:描摹世态,见其炎凉;
3、故事取向:大旨谈情;
4、价值取向:重情弱理。
01 题材取向:记人事
鲁迅认为,《红楼梦》之类人情小说,首要一个基本特征便是“记人事”,他说:
“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
“记人事”看似平常的一句话,却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标明人情小说在取材上较之讲史、神魔等小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拓宽了题材的新领域。
所谓“记人事”,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说人情小说的内容,叙写的是平常人和平常事;二是该类作品所反映的生活是紧密联系着当时的社会现实的。

《红楼梦》为何会被鲁迅举为“人情小说”?它有哪些“人情味”?


《红楼梦》是个纷纷攘攘的人生大舞台,聚集和活动着上千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有名有姓的就达三、四百人,称得上重要甚或典型的也有数十人。
这些人物中,既有贵妃太监、皇亲国戚、王侯伯公、高官大吏、老爷太太、公子小姐、清客帮闲等上层人物;更有丫环小厮、戏子轿夫、嬷嬷姨娘、杂工仆役、村姑农妇、穷儒贫妪、市井小民等下层人物;还有地痞无赖、优伶窃贼、商贾掮客、庄头门子、和尚遭士、巫婆庸医、贩夫走卒等三教九流中的一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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