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侄儿并为其买房,民政局却不同意姑姑全额继承房产?法院判决来了(3)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
▍侄儿生前是否留有遗言?多位亲属出庭作证
小雄生前是否真的留有遗言,愿意让赵女士继承自己名下房产,在庭审现场也同样成为了一大争议焦点。为此,小雄的多位亲属也在现场给出了自己的证词。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小雄的小姨当庭表示,小雄去世前一晚,曾单独告诉她:“要把位于香河的房屋转给姑姑”。她在庭审过程中说,当时小雄身体已经很不好,所以才表明态度,称要在自己“走后”,将名下的房屋转给姑姑。
此外,小雄的堂姐也在庭审现场作证,回顾了小雄去世前一晚的情况:“我姑姑给我打电话,说弟弟小雄想我,我就去看望他,当时他躺在床上,浑身都是肿的,眼睛也肿了。”
小雄的堂姐记得,当时是周末晚上,小雄称有件事要拜托堂姐:“他说香河的房是姑姑出钱给他买的,想找个律师录音,打算将房更名。”但彼时堂姐并没有想到弟弟会突然离世,所以并没有着手此事。小雄堂姐的丈夫王先生也在庭审现场作证指出,小雄的确有向他们提起找一个公证处,把房屋的名字过给姑姑。
“小雄生前未立遗嘱,但他的确有向很多人说过要把房子过给我。”赵女士在庭审现场表示,她理应继承涉案房产的全部份额,并同意自行偿还涉案房屋剩余贷款。
但对于多位亲属的证词,朝阳区民政局并不认同。判决书中记载,朝阳区民政局认为,虽然有证词,但并不能确认相关亲属所言真实性,对证明目的也存在异议。民政局一方认为,小雄去世当晚并非急剧恶化的状态,因此情况不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定要件,且证人与小雄、赵女士都存在亲属关系,所以不符合口头遗嘱中见证人的身份要求。
▍一审判决:支持姑姑继承侄儿全部遗产份额
根据判决书中记载,朝阳区民政局认为,一方面赵女士并未及时将小雄去世的消息告知居委会和朝阳区民政局,所以提起法律诉讼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另一方面无法验证赵女士在小雄生前尽到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所以,朝阳区民政局主张,赵女士并不能获得全部遗产份额,而是应该适当分得遗产。
对此,该案审理法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作为姑姑,赵女士对小雄并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出于亲情和关怀,她仍然选择对小雄进行了事实上的扶养,并在购买房屋上提供经济资助。
“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道德层面的自愿扶助,赵女士对小雄的扶养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肯定。”审理法官认为,按照分给扶养人遗产数额应以其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赵女士分得房屋全部份额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因此,法院对赵女士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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