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黄克功案件,毛主席在行刑之际送去亲笔信,是想刀下留人?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1937年10月11日下午,延安著名的陕北公学操场上,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公审大会。被告名叫黄克功,原是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前不久却因私人情感纠纷,擅自枪杀了一名年仅16岁的女学生刘茜。
因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在当天下午的公审大会上,审判长雷经天毫无意外地宣告了黄克功死刑,并判处立即执行。
黄克功听到死刑判决后似有不满,曾高声呼喊口号,企图赢得民众的同情,然而,声音再大也终究没有改变既定的事实。
黄克功被下令押往法场,然而,就在即将走出会场的时候,却突然传来了马叫声,一位红军战士高声呼喊“信,毛主席的信!”这个声音瞬间传遍了整个会场,黄克功也停下了脚步,所有人瞬间屏息凝神,不知毛主席此举是意欲何为,难道真的要刀下留人?
当时最紧张的,除了审判长雷经天,恐怕就是黄克功本人了,生死一瞬间,毛主席是不是临了又舍不得杀自己了,允许自己上抗日战场戴罪立功了?
一阵喧闹声后,审判长雷经天当场宣读了毛主席的这封信,让黄克功失望的是,毛主席这封信不是要刀下留人,而是要送他上路的。
听完这封信后,黄克功低着头,离开了会场,再也没有了之前的义愤填膺和满心不甘。
试问毛主席这封信究竟写了什么?他为什么专挑要行刑的时候将信送到?假如没有这封信,会发生什么?
下面就说一说这件事。

1937年黄克功案件,毛主席在行刑之际送去亲笔信,是想刀下留人?


▲黄克功和刘茜

焦灼的案件


黄克功枪杀刘茜,是在1937年10月5日,地点是在延安的延河畔,被害者身中两枪,第二枪毙命。事后经现场勘验和证人举证,黄克功被列为头号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时,他自己也承认了杀害刘茜的犯罪事实。
不过在阐述犯罪动机的时候,事情却出现了转折点。
黄克功称是源于刘茜出尔反尔,本答应和自己结婚,也收受了自己的不少钱物,但临了却反悔,惹怒了自己,他一时激动掏出手枪,不小心走火,误杀了刘茜。(事后毛主席反驳,一枪可能是走火,两枪绝不可能)
并称,自己此举是为了维护革命军人的尊严和荣耀。称根据此前的苏维埃相关法律,对于自己这类有重大功绩的革命分子,如果犯罪是可以从轻处罚的,黄克功因此申请戴罪立功,发配自己上战场杀敌,称即便无法免除死刑,也要死在战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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