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黄克功案件,毛主席在行刑之际送去亲笔信,是想刀下留人?(5)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延安,虽然法制尚不健全,但从黄克功一案看,毛主席等人已经是高屋建瓴,无形中勾画了未来的法治中国的模样。
他通过一个小小的黄克功案件,不仅立刻回击了国民党媒体当时散播的诬蔑性言论,维护了国共合作的大局,同时也杀鸡儆猴,杀一儆百,给红军干部等所有人,都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即无论多大的干部犯法,无论过去功劳多大,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在黄克功一案中,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在日后的许多案件中,同样如此。
▲毛主席在延安
1941年,陕甘宁边区爆发肖玉璧案,此人利用职权,贪污了3000元公款,影响极坏。案发后肖玉璧被判死刑,他本人不服,给毛主席写信,请求考虑以往的功绩减刑。
这回毛主席连信都没有拆,当即回复林伯渠:“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那么,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肖玉璧被执行枪决。
1951年,国内又爆发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震惊全国,这一次毛主席同样没有心软,次年初经他亲笔批准,此二人被依法枪决。
事后,毛主席说:“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办法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 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就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
古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晋文公严惩二将,今有毛主席写信别爱将,虽然时代不同,但依据的道理是一样的,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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