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是因为毛泽东的信而被枪毙的吗?(2)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建议处以极刑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是什么意见呢?当时高等法院成立不到3个月,由审判庭庭长雷经天代理院长。雷经天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与黄克功一同走过长征路。他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不是法律专科,尽管他有丰富的革命斗争经验,但还是第一次参加法庭的审判工作,党内大多数干部也没有什么法制观念。遇到的黄克功杀人这样影响巨大的案件,他们的挑战和压力可想而知。

黄克功是因为毛泽东的信而被枪毙的吗?


◆毛泽东就黄克功案给雷经天的信。
雷经天在深入调查、认真取证后,认为黄克功逼婚未遂,故意杀人,证据确凿。他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报告了案情和处理意见,建议严格依法办事,对黄克功处以极刑:
“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共产党员都是无产阶级优秀的先进战士,共产党应有铁的纪律,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号召更多的人民参加这一伟大的抗日斗争,使这些纲领能够迅速的、普遍的、更加彻底的实现,我们共产党员,每一个布尔什维克都应该是实现这一纲领的先锋与模范,由于如此,共产党员有犯法者应从重治罪,所以必须对黄克功处以极刑。”
毛泽东态度鲜明——这样的人不杀,我们不是共产党
毛泽东是何时知道此事的?据机要秘书叶子龙回忆,出事当天,罗瑞卿就把这件事报告了毛泽东,毛泽东很愤怒,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不久,叶子龙就收到了黄克功和雷经天写给毛泽东的信。黄克功在信中除对自己的罪行忏悔外,请求“念我十年艰苦奋斗,一贯忠于党的路线,恕我犯罪一时,留我一条生命,以便今后为党尽最后一点忠。”
目前未发现党中央、中央军委研究如何处置黄克功的档案资料,但依毛泽东后来给雷经天的信可以判断,当时应该开过这样的会,至少毛泽东曾经和有关人员商议过。
后任抗大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的李逸民回忆说:“罗瑞卿在(抗大)研究这个案子的会议上有个发言,说他反反复复考虑了群众中间的不同意见,更明确了这样一条基本原则: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任何功劳、地位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不能例外。黄克功敢于随便开枪打人,原因之一就是他自恃对革命有功,没把法律放在眼里,我们不惩办他,不也是没把法律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吗?况且,在这个问题上应服从大局,延安已成为全国瞩目的抗战堡垒,不愿当亡国奴的广大同胞都在关注着我们,立志救亡的革命青年正源源不断涌向延安,这是我们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成功,这是我们面前的一个大局,因此,不依法处理这件事,全国人民该怎么看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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