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血案平冤录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东乡血案是晚清轰动朝堂的大案。由于案情复杂,牵扯官民无数,被后世与“杨乃武案”和“刺马案”并称为“同光三大案”。

引子


东乡血案的起因是百姓反抗苛捐杂税。
清朝自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后,农民只需缴纳地丁银一项税收。
由于百姓手里大多是铜钱,纳税前需兑换为白银。故此朝廷规定了兑换标准:一千文制钱兑换一两白银。
但在实际践行过程中,官吏们往往巧立名目,赠派各种苛捐杂税,并私自提高兑换标准,借此压榨百姓。

东乡血案平冤录


东南各省是清朝赋税的重要来源地,自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东南陷入战火,加之列强入侵,清朝中央财政近乎崩溃。
为弥补庞大的军费开支,清廷加重了西南地区的赋税,其中以四川省最为严重。
百姓们每年除缴纳地丁银外,还要加征“津贴”和“捐输”,官府还自行征收“杂费”。“杂费”的征收金额超过正税十倍以上,百姓们苦不堪言。
由于税收实在太重,普通人家几乎无法按时缴纳。绥宁府东乡县(今达州宣汉县)一些豪强大族便组成捐纳局,每年先向官府垫缴各乡赋税,然后再向乡民征收银两。
官府认可这种做法,全县税收由捐输局负责,并从全县四十八场镇中每场公举一人进局,称为局绅。
局绅们向百姓征收时不断增加各种杂税,提高铜钱与白银兑换标准,种种额外加征,被百姓统称为“浮收”。

东乡血案平冤录


局绅们要求百姓先完纳浮收,再缴津贴和捐输,然后才允许交正税地丁银。如有人不顺从,官府便治以抗粮之罪。
浮收无律可循,从不公示,没人知道捐纳局从中榨取了多少民脂民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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