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出炉→(9)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22年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的指标解释口径:
1.实缴单位数:指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数。
2.实缴职工人数:指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
3.缴存额:指当年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实际汇缴、补缴金额和结转利息)。
4.缴存余额:指截至年末缴存总额(包括应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转利息)扣除累计提取额后的金额。
5.新开户单位数:指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的单位数。
6.新开户人数:指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含尚未缴存)的职工人数。
7.净增单位数:指当年实际缴存单位数与上年实际缴存单位数的差额。
8.净增职工人数:指当年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与上年实际缴存职工人数的差额。
9.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金额:指由商业银行向缴存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中心以存量的公积金贷款资产出表转为商业贷款的金额),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之差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所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未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
10.当年贴息额:指为以前年度发放和本年度发放的贴息贷款,在本年度内支付的贴息金额。
11.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12.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13.住房公积金存款额:指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包括融资资金,不包括开发商保证金等不能用于提取、贷款的资金,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
14.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月均缴存余额指当年内各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之和除以12。
1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指截至年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
16.缴存、提取、贷款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17.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合同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按照相应期限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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