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国内大循环”:核心思路、路径及投资机会(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创新的第二阶段是“1—100”,是技术转化创新,是将基础原理转化为生产技术专利的创新,包括小试、中试,也包括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开发形成功能性样机,确立生产工艺等。这是各种科创中心、孵化基地、加速器的主要业务。这方面就要调动各类智商高、情商高、有知识、肯下功夫钻研又接地气、了解市场的人,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担任技术经理人。作为科技与产业的桥梁,其使命就是面向企业和产业需求、组织和整合科技力量进行深度研发,通过将科学转化为技术、以中试验证和改进技术来为企业界提供先进的技术解决方案。著名的德国弗朗恩霍夫研究所就是干这个活的。类似这样的机构在德国有很多,这也是德国科技创新如此先进的关键所在。而中国恰恰就缺乏这样的机构。
日前,科技部发布《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特别提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中心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致力于源头技术创新、实验室成果中试熟化、应用技术开发升值,为中小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孵化衍生科技型企业,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在培育中国的弗朗恩霍夫,补技术转移转化的短板。接下来,要进一步理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纳税等政策措施,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要通过这些体制机制的改革,催生一大批从事应用技术开发与转移的专业机构和技术经理。
创新的第三阶段是“100—100万”,是将转化成果变成大规模生产能力的过程。比如一个手机雏形,怎么变成几百万台、几千万台最后卖到全世界去呢?既要有大规模的生产基地,这是各种开发区、大型企业投资的结果,也要通过产业链水平整合、垂直整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这个阶段的金融服务重点是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跟踪投资、企业IPO上市或者大型上市公司收购投资以及银行贷款发债融资等等。这就需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了。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特别是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上线为广大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打开了一个快捷及时的渠道。要发挥科创板示范作用,为创新注入资本动能。凡是属于“卡脖子”的技术产业化项目,科创板应优先考虑;凡是能够以产顶进,降低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的,科创板应优先考虑;凡是有利于促进内循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科创板应优先考虑。要力争将科创板打造成与美国纳斯达克相媲美的资本市场,以科创板为龙头激活全流程创新链条,进而掀起全社会开展大规模科技创新活动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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