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10件为民实事方案(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1.教师周转宿舍。5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完工率达到30%以上,7—8月份完工率达到70%以上,9月份完工率达到85%以上,10—11月份完工率达到95%以上,12月底前主体全部完工。
2.农村中小学食堂。5月份新建和改扩建食堂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完工率达到50%以上,7—8月份完工率达到90%以上,9月份争取改扩建食堂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12月底前新建食堂项目主体全部完工。
3.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5月份通过项目续建和优化现有教室功能等方式增补学位达到7000个以上,6—7月份通过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和改扩建教室增补城区中小学学位达到13000个以上,8月底前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基本到位。
4.农村中小学非卫生厕所改造。5月份改建和扩建非卫生厕所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完工率达到50%以上,7—8月份完工率达到90%以上,9月份开学后完成非卫生厕所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督查阶段(5—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和非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确保项目推进进度真实、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中旬,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对实事工作进行结项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省教育厅。12月下旬,省教育厅汇总后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五、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张世珍 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王海燕 省教育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市(州)政府
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下达工作。市(州)政府作为协调指导主体,负项目推进进度的督促责任,县(市、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市县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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