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4·22”较大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2)王渭华,胜瑞公司环安部副经理(劳动关系:日铭公司),负责环安部门日常消防、环保、安全生产、防火检查等工作。作为胜瑞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负责人,未能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3)金磊,胜瑞公司环安部职业安全课课长(劳动关系:日铭公司),负责厂区消防、环保、检测、安全评估、安全标准化督导及稽查工作。对作业现场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疏于管控,得知其负责管理的生产车间有违章吸烟等火灾隐患后,未能引起重视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4)朱俊,胜瑞公司环安部环保系统课副课长(劳动关系:日铭公司),与金磊在管理职能上互有交叉且共同承担管理职能,负责厂区消防、环保、检测、安全评估、安全标准化督导及稽查工作。对作业现场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疏于管控,得知其负责管理的生产车间有违章吸烟等火灾隐患后,未能引起重视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5)龙彬圣,胜瑞公司环安部职业安全课助理管理师(劳动关系:胜瑞公司),协助落实厂区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职工个人安全防护、防火巡查记录等工作。对已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意见未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6)程鹏,胜瑞公司环安部职业安全课课员(劳动关系:日铭公司),负责厂区消防工作巡查。日常消防巡查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履职并制止违章吸烟现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7)王洋,胜瑞公司总务部助理管理师(劳动关系:日铭公司),负责管理外包保安、绿化等工作。未按合同要求审核外包保安人员资质,明知消防控制室有资质保安存在日常缺岗情况,虚设保安人员应对消防检查,默认无资质人员上岗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8)黄平,金海公司亭林招商主管(劳动关系:金海公司),负责向胜瑞公司派遣保安(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安排符合资质人员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9)王年普,金海公司保安(兼职,无劳动合同),持有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4级证书,事故发生当日受金海公司委派,负责胜瑞公司消防控制室值守。严重失职,未按照规定实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应急程序,应急处置不当。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10)杨美娟,胜瑞公司总务部后勤服务课课长(劳动关系:日铭公司),负责管理外包保安、绿化、厂区稽核。未认真审核保安服务承包合同;未按合同要求对外包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和监督,默认无资质人员上岗作业,将外包事宜转交下属后放任不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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