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揭黑事件:抗肿瘤治疗“人财两空”谁之过?(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在中国的现实中,医患之间的这种充分沟通几乎是奢望。而沟通的缺失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又成了普遍存在的,未经严格临床证实的诊疗方案的温床,而监管的缺位又进一步助推了这种乱象。
像监管抗生素一样监管抗肿瘤药物,可行吗?
4月19日发布的消息指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持续推进肿瘤诊疗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提升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然而,恶性肿瘤临床治疗决策复杂,再加上近年来相关药物上市不断加快,指南、政策频频更新,如何在优化治疗效果的同时规避不良风险,一直以来,不仅是肿瘤医生面临的一大考验,也是对监管部门管理水平的考验。
张煜认为,缺乏监管是发生不良医疗行为最重要的原因。实际上,国家近几年来针对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已颁布多项文件。
2011年,原卫生部医政司发布最早的指导原则。2018年,国家卫健委启动了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相关指导原则随后每年都有更新。
对于这类原则,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陆舜教授曾在2019年肿瘤免疫治疗高峰论坛上做过一个比喻:
指南好比是 GPS(卫星定位)地图,它能告诉我们从北京开车到上海有哪些路线,哪些是捷径,哪些是弯路, 哪些是死路。但是合理化规范用药好比是交通规则;开车可以按 GPS 推荐的路线走,但不能违规,违规就要罚钱。GPS 地图可以有多个,但交规只能有一种,而且交规必须是由国家来制订。
直至2020年7月底,我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对肿瘤药物遴选采购、目录分级、培训考核、处方调配等内容做出详细规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出台将深刻影响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现状。
该项《管理办法》明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 抗肿瘤药按照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分为限制使用级和普通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药物主要包括毒副作用大、上市时间短及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物,具有相关资质的医师才可以开具此类药物。
今后,抗肿瘤药的临床使用将作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合理用药评价考核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考核不合格,视情况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理的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制订——在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遵照各种诊疗指南。而在发达国家的肿瘤治疗中,比如,在美国,NCCN(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指南所提供的用药建议是公立和私营保险公司在决定新的和现有肿瘤药物报销覆盖范围时会考虑的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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