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防治面临哪些主要挑战?(2)
2023-05-25 来源:飞速影视
塑料污染防治应以减小环境影响、追求经济效益、保证社会平稳过渡、构建长期稳定运行的塑料行业为最终目标,但需要为实现目标规划可执行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制定标准是政府发挥调控作用、规范实施操作性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第一项任务部署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要求“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为此配套颁布《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明确“部分塑料制品”的具体范围和政策界限,如“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主要指淋洗类化妆品并规定了塑料微珠的尺寸、将塑料袋的管控范围聚焦在塑料购物袋、将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的场景先行规定在餐饮堂食服务等操作细节,有效保证相关管控目标实现。 识别减量、替代、重复使用、回收利用等手段适用场景及优劣,开展政策综合设计。
纵观众多塑料污染防治实践,循环经济“3R”理念始终适用。减少一次性塑料消耗(Reduce)是首选手段,在需求端倒逼行业转型减少不必要的塑料消耗、在生产端开展生态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塑料品投入,新固废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禁限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酒店用品等均属于此类。 对于无法减少的使用需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鼓励可降解塑料替代,但需明确“可降解”标准、识别真正的可降解材料、保证基本使用性能不受损、具备经济有效的产能、构建单独回收堆肥设施,是涉及前后端的系统工程。 加强重复利用(Reuse)则通过尽可能多次使用塑料制品,在同等消耗条件下减少废弃,需产品性能设计与公众习惯改变同步发力。 开展回收利用(Recycle)被认为是应对一次性塑料污染问题的重要方向,需在生产端保证塑料制品设计“可回收”,如避免大量使用复合材料、易拆解;
在使用端加强产品标识和消费者教育,保证被正确投放至回收物品类进入正规回收渠道,探索互联网 回收等创新形式,使塑料制品“可被回收”;在回收后需规范市场利益分配、加强技术革新,保证塑料制品“可被利用”,回收利用企业往往会面临废物来源不稳定、处理成本高、再生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弱等挑战。 近期世界原油价格下跌更为塑料再生行业带来短期干扰,但在生产者责任延伸、生活垃圾分类与计量收费、绿色标识与消费等手段逐渐落地后,塑料再生仍将是大势所趋。基于“3R”的各类手段各有优劣,更多情况下需综合使用协同发挥成效。 充分考虑可行性,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逐步落实。 我国塑料污染防治改革行动中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区分重点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和相关县级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3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有序推进共同而有区别的塑料污染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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