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背后的秘密,你知道吗?(7)

2023-06-17 来源:飞速影视
问题2:离婚时的子女该由谁抚养?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1084条对此作出了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笔者分析认为,子女的抚养权以2岁和8岁为界限进行区分,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不包括2周岁)以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2周岁以下的孩子太小,有的还未断奶,急切的需要母亲的抚育,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此外, 1084条规定的2周岁以下以母亲抚养为原则,那么就应当有例外,这个例外包括哪些呢?法律对此没有穷尽,但出发点一定是从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的。例如,孩子一周岁半,但他的母亲因为吸毒而被强制戒毒一年,那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就不能由其母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而不满八周岁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此时8周岁的孩子属于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应当听取其意愿,简而言之就是此时的孩子愿意和谁走
问题3:不抚养的一方是否不用承担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可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给付的多少和给付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同时,即使是一方承担了抚养费也并不意味着完全承担了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第二款可知,前款约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中对抚养费的规定也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问题4:未直接抚养一方是否具有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可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并且另一方应当协助,而关于探望方式的采取由双方协议(书面),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形酌情判决,同时,行使探望应当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将由人民法院决定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探望,此处的恢复探望为应当恢复探望而非可以恢复。
(四)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问题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优先根据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主,如果未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现有财产的具体情形,以照顾子女,照顾女方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