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制”:古罗马社会的历史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4)
2023-06-22 来源:飞速影视
共和时期,庇护人最重要的义务是法律的援助,庇护人需要尽量对被庇护人进行保护。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公元前115年,马吕斯因为贿选的罪名而被审判,赫伦尼乌斯被带上法庭要求作证,但是他拒绝了,理由是按照当时的制度,作为庇护人不应该法庭上证明他的被庇护人罪名,法庭应当轻处理他们,马吕斯和他的家族都是赫伦尼乌斯被庇护人。法庭同意了这个请求。
由此可见在罗马共和时代末期,庇护人对被庇护人的保护已经成为一种被社会所认可的行为准则,由此形成一种牢固的社会纽带。
一个有能力的庇护人应该要随时准备接受被庇护人的问候和为其提供帮助。在罗马贵族的生活中可以看到庇护制的影响。比如说在晨礼这样的仪式中,被庇护人需要在早餐时间出现在庇护人的家中向其进行问候,有很多被庇护人依次排队去问候他们的庇护人。如西塞罗所说:
在这些日子里,人民习惯用这种方式接近这些人……坐在他们的家中正式的位子上,不仅是为了向他们请教关于法律方面的事,甚至还有关于女儿的婚姻、土地的购买、田地的耕种,总之是关于每一种义务和每一件事。
罗马社会的法律比较健全,个人常常会涉及到法律的事务,而贵族在法律方面占有一个的主动权,他们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易于操纵法律等等使他们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他们的庇护中以获取法律方面的援助。作为这种援助的回报,他们可以获得好的名声、被庇护人的忠诚和人际关系方面更高的威望。
给予朋友和被庇护人在法庭上的援助是一个庇护人履行义务的最好的一个内容,能否做到这一点,甚至会影响到其政治的生涯。西塞罗认为:“当我们的事业欣欣向荣的时候,我们的城市中最著名的人相信,他们的最好的服务就是以罗马人的友谊和力量保护宾朋、被庇护人和外邦人免于受到不公正的判决。”
一些公共的法律的审判中,个人的的调解往往能起重要作用,西塞罗就为此写过大量的信件。如他在公元前51-50年担任西里西亚总督期间,为了他的朋友加卢斯的案子曾写信给鲁夫斯要求其对前者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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