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探险井喷式发展,极限运动背后诸多法律盲区待解(3)
2023-06-22 来源:飞速影视
对此,许庆永也希望,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尽快进行立法,这样既能推动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协同发展,也能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合理收取救援费用等行为进行规范。
登山被收费仍乱象丛生
其实,登山探险除了在应急救援费是否应该由个人埋单,有偿救援收费如何确定,如何划分分担比例、收费依据等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外,在登山活动审批上,也存在一些收费项目让登山爱好者无法理解的现象。
郑朝辉告诉本社记者说,9月1日至21日,他和另外一位登山爱好者登上了依寺夹塞峰,这座山峰海拔5458米,在攀登此山峰之前的8月份,他向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递交了攀登计划书、协作证资质、体检报告、户外保险单等,然后工作人员向他要未登峰特许费,在他登顶成功结束后,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向他要的未登峰特许费是2万元,这让他难以承受,在他向四川省民政厅等部门咨询收费的是否获批,得到答复没有批准这个收费,当天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的工作人员又给他打电话称“由于他们忘了提交甘孜藏族自治州体育局备案,所以这2万元不收了。”然而,11月30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体育中心下发了“关于违规攀登依寺夹塞(未登峰)的通告,对其登山成绩不予认定。
陈铭也告诉本社记者,他和“驴友”们的登山纯粹是为锻炼身体陶冶情操,有时候喜欢不走“寻常路”,但是,也多次遇到明明是一座无人开发的山,却被人拦路收“登山费”的事情。索要的登山费也不多,常常是每人二三十元,没有任何收费文件和发票,明知道不合理,但为了少惹麻烦,通常也是交钱了事。
四川省境内山峰众多,江河纵横,具有丰富的登山探险旅游资源,因此热衷到四川登山探险的人越来越多,登山探险发生事故的情形也日渐频繁。作为全省性群众体育社团的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在2019年7月四川省民政厅对其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表显示,收费项目共有三项:登顶证书150元/份,团体会员单位800元/份,理事会员单位1800元/份,因此,郑朝辉质疑他被要求缴纳2万元未登峰特许费,行业协会无权收取,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那么,登山收费究竟有哪些法律规定?记者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检索,对登山运动管理至今适用的仍然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记者查看该《办法》时发现,这部办法包括“附则”在内只有26条。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登山团队进山前,应当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交验《登山活动批准书》,并按山峰所在地相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缴纳登山环保费。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环保要求处理登山垃圾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处罚。一些登山资源丰富的省份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比如2001年的《青海省登山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的《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2015年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等。有的对如何收取登山注册、环保等费用有原则性规定,但《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登山协会可以收取未登峰特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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