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历史上和当今各国的死刑,你了解多少?(5)

2023-08-02 来源:飞速影视
战争状态下或者以一般作战枪械执行死刑,确实存在“爆头”的问题;在过去,很少会用战斗枪械打击头部执行死刑,但原因并不是不破坏尸体、保留面目什么的;个中曲折,在这儿不多说;特别情况下,也有比较少的“爆头”枪决——冲破“禁忌”,就是要让受刑者面目全非!比如:臭名昭著的女汉奸爱新觉罗·显玗(清朝和硕肃亲王爱新觉罗·善耆第十四女,字“东珍”、号“诚之”、汉名“金碧辉”、日本名“川岛芳子”),被处枪决死刑时,就是用作战枪械对其后脑开枪,致其整个面部严重破损,是为惩罚的一部分。

对于历史上和当今各国的死刑,你了解多少?


(晚清,绞刑)
除个别特例,直到比较近的时代,枪决死刑,更多都是打心脏——使受刑者呈跪姿或其他明显低于施刑者的姿态,由施刑者从背后向其心脏部位开枪。
“专家”说,之所以后来改成了“打脑袋”,是因为打心脏尤其是从背后打,可能出现不能“成功”致死的情况。不能说没道理,但的确有点儿多余操心——心脏有拳头那么大,顶着打,打不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真正的“问题”,笔者结合所看到的一些资料揣摩,更可能是对于“死亡”的“定义”。
很显然,任何死刑,目的都是令受训者死亡;但什么才叫做“死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或者可能稍早,但也早不到哪儿去),医学发展到了“挑战”传统死亡判定的程度。以往,以心脏停跳(包括因受外部打击而破损、停跳)而丧失循环为判定死亡的标准;再早,“丧失自主呼吸”俗称“断气”,就判定人已死亡。后来,设备辅助呼吸、外循环技术趋于成熟,对于死亡的判定标准,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是“脑死亡”。
据说,有医疗工作者曾留下数据显示,心脏停止跳动后相当一段时间,都还能检测出脑电波;而如果脑电波消失也就是近乎可以认为的“脑死亡”之后,即便还有循环甚至还有呼吸,所能持续的时间,也非常短暂,短到以秒计。故而,现在是脑死亡才判定死亡。
这么一说,好像,枪决打心脏改成打脑袋,就显得容易理解了。
咱们国家,现在可能是施行了注射死刑,也还可能一定程度保留枪决死刑。具体,如果行凶的那些恶徒,真的会被判死刑,将被采取什么办法,到时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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