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之十问十答(2)

2023-09-10 来源:飞速影视
大家注意:这个规定在原来旧的《继承法》中是没有的,这就可能会导致有的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时,出现财产无人继承而收归国有的情况,为了减少和避免其发生,《民法典》做了特别的修改,增加了代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三、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订立,除自书遗嘱(即亲笔手写遗嘱)外,还可以代书遗嘱(指别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以外,其余四种形式的遗嘱均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
四、公证遗嘱的效力更高吗?
答:我国原来的《继承法》(现已失效)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各种形式的遗嘱。即,当一个人订立过几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时,应当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但是,新的《民法典》彻底删除了这一规定。《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公证遗嘱的效力变得跟其他各种形式的遗嘱一样,不再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
五、保险金能作为遗产由亲人继承吗?
答:人身保险金是否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当支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举个例子:一名三轮摩托车司机李某运送货物时发生交通事故去世。李某生前投保了车损险 (保险金为1万元)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10万元),意外险指定了受益人为其妻子张某。后来,李某的父母跟儿媳张某因保险金的处理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法院最终判决车损险1万元属于李某的遗产,由李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意外险因指定了受益人为妻子张某,所以保险金10万元为张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其父母无权主张。
六、胎儿有继承权吗?
答:《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了胎儿的预留份制度。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以后死亡的,那么胎儿继承到的遗产,则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如果胎儿娩出时即为死体的,保留的遗产份额则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例如:袁某去世时,其妻子怀孕尚未生产,袁某留下的遗产应当为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5天后死亡,则胎儿继承的遗产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胎儿的母亲继承。如果胎儿娩出时就是死体的,那么为胎儿保留的的遗产份额,则由袁某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袁某的父母和妻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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