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听说评书的瞎说,鞭锏与战锤其实中国古代武将更喜欢前者?(3)
2023-09-10 来源:飞速影视
(注:1. 岳云所用兵器“铁椎”,据王曾瑜先生考证,当为铁锥枪,不是锤子。此处存疑;2. 金军“八棱棍棒”,既可以“腰垂”,则当为短兵器;而“八棱”之形,与鞭锏形制皆不符,疑即为八棱锤。)
以上皆为手动统计,肯定会有遗漏之处,但是已能得出大概之情形,即开篇所说的结论——宋明时期,鞭锏在史书中的出场次数远多于锤子。
除了具体的战斗场景外,我们还可以从当时的军事条令中得到类似的结论。前引鞭锏第13条,是宋代宰相韩琦为提高军队作战能力而提出的建议,其中关于近战肉搏兵器的部分如下:“凡马上使枪,左右十刺,得五中木人为及等。马上铁鞭、铁简、棍子、双剑、大斧、连枷之类,并是一法,每两条共重十斤为及等,但取左右实打有力者为中。马枪、铁简俱及等为第三,步刺枪、步斫剑即胜者为第二,马上盘锯刀、木槊五十斤以上勇力过人者为第一。”这其中没有关于锤类武器的要求。给人一种感觉,如果做一个不恰当的类比的话,鞭锏相当于ak-47、m-16之类的突击步枪,属于进攻武器;而锤子相当于手枪,属于自卫防身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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