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侠义情结:血腥的江湖究竟有什么道义值得我们如此迷恋?(7)
2023-10-26 来源:飞速影视
剥开附会于江湖道义之上的种种岐说,其实道义就是一套适用于江湖的社会行为规范而已。可有趣的是,同样的依社会规范行事,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很少受到刻意的表彰,反倒是恪守道义的游侠一再成为历史与演义歌颂的对象,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想,这得说是因为国家的法制和江湖的道义,其背后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维系力量。法制有配套完整的国家机器来保证它的尊严与权威。凡是践踏法制的人,十之有九不能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遵纪守法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趋利避害——这里头难免存着部分功利的心思。
但江湖道义与此不同,它缺乏强制的执行力,更多地要靠江湖人物的道德自律来遵守与维护。
例如司马迁笔下的豫让。虽然智伯在生前尊他为国士,但智伯死后并没有人拿刀架在豫让的脖子上逼他去为智伯报仇,而且就算豫让不报此仇,他也未必会遭到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但豫让说,智伯以国士遇我,我当以国士报之。他并不是因为屈从于某种外部的力量,而是为了维护内心的道德信条才走上复仇之路的。
只要我们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后来的文学演义中那些可歌可泣的江湖故事,多数是靠这份道德的自律来俘获观众的人心。比如大导演吴宇森的代表作《喋血双雄》。在这部影片里吴宇森向我们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杀手小庄误伤了歌星珍妮的眼睛,为了筹钱治好珍妮的双眼,铤而走险地接下一笔暗杀的生意;小庄的经理人冯四,受到雇主汪海的胁迫一度出卖小庄,后来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又深入虎穴向汪海为小庄讨回杀手的报酬。
在吴宇森的情节设计当中,珍妮只是一个弱小而无助的酒吧歌手,小庄执着地想要治好她的双眼,甚至甘愿为她捐出自己的眼角膜,这一切的动机只源于他误伤珍妮的内疚。
同样的,冯四要为小庄讨回报酬,小庄劝四哥“不行就算了,我不想因此而失去一个朋友”,这实际上已经解除了冯四讨债的外部强制力,但四哥说“答应朋友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这就叫做‘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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