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申报居住信息,这些权益都能享有!(2)
2023-10-26 来源:飞速影视
增强自主申报意识
提高人口信息采集效能
部分辖区出租屋人口流动性大,许多居民都不了解来深居住信息自主申报工作。对此,网格员耐心引导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楼栋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他们主动申报人员居住信息,严格履行居住信息申报义务。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自2015年6月实施以来,宝安区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增强业主的自主申报意识。2020年全区5.2万名楼栋长累计主动申报人口居住信息200万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97%以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力量,提高人口信息采集效能,形成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局面。
但与良好社会局面形成对比的是,仍有小部分申报义务人不履行主动申报义务等。近日,西乡街道一楼栋长就因未落实自主申报义务被罚。据悉,西乡街道网格综管中心在配合宝安公安分局人口科民警开展实有人口信息核查专项行动中,核查发现一名租住人员未按规定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网格员在向楼栋长王某了解该出租屋人员变动情况后得知,原来该租户入住时已向楼栋长提供人员信息资料,但楼栋长王某未及时主动申报居住人员信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相关规定,社区民警对楼栋长王某处以500元罚款,对其未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根据条例规定,相关单位或个人都应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拒不配合的就会受到处罚。
目前,宝安公安分局联合网格部门每周重点针对城中村、统建楼、集资房等出租屋;高层楼宇、工厂企业集体宿舍等信息采集薄弱部位以及治安秩序较差、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全面摸查梳理。对“钉子户”、长期不开门、难采逃采问题联合攻坚,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居住信息自主申报那些事儿
市民李先生最近遇到个麻烦事:马上要秋季开学了,孩子却没报上名,原因竟是居住信息没登记!“以前搬新家都是社区网格员上门采集信息,或者房东帮忙申报,我一直没理会这件事,这居住信息还要主动登记吗?”李先生的不解也是大多数人心中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仔细讲讲“居住信息自主申报那些事儿”。
是什么?
所谓居住信息登记是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申报义务人要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谁申报?
居住信息申报义务登记人有两类:一类是提供居所者,如出租人(房东、楼栋长)、用人单位、学校等;另一类是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申报义务人为居住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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