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十八少年好心报案却被当作凶手判死刑?真凶十年又奸杀十人(5)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网络素材
1.1996年9月5日凌晨,呼市某厂院内的地磅房内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当时,赵志红持尖刀悄悄潜入地磅房后,对准正值班的王某某(女,29岁)一连捅了数刀,导致其因为大量失血而死亡,而后他开始了对尸体进行奸淫。
根据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的证据,包括从体内提取的可疑斑迹DNA鉴定结果,尸体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以及赵志红的供认,可以确认其犯罪事实成立。
网络素材
2.2000年5月20日,呼市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惨案。当天上午10时许,赵志红以喝水为由进入当地一户人家,强行将10岁的女孩斯某某,按倒在地后实施了奸淫。随后为灭口了赵志红将斯某某投入水缸溺死,并在房间中翻找财物未果后逃离现场。
这起罪行经指证确认的多项证据证实,现场玻璃水杯上提取的两枚可疑指纹经鉴定分别是赵志红左手拇指和食指。此外,从体内提取的可疑斑迹,经过鉴定以后证实是赵志红所留下的精斑,尸体鉴定意见和多名证人的证言也证实了赵志红的罪行。赵志红自己也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纪实:十八少年好心报案却被当作凶手判死刑?真凶十年又奸杀十人


网络素材
3.2005年1月2日,赵志红预谋抢劫女性出租车司机,行凶后逃离现场。据证实,当天11时许,赵志红在集宁区附近骗乘陈某某(女 36岁)驾驶的夏利牌出租车。在行驶至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某镇国道西侧土路时,赵志红借故要求停车并向陈某某索要财物。随后,赵志红对陈某某实施了奸淫,并用电话线将其勒颈致死,将尸体抛弃在路边坑内。赵志红还抢劫了陈某某的出租车、手机和现金,总价值为31300元左右。
此案经第一审和第二审开庭审理,证实了赵志红犯罪的事实。根据从陈某某2体内提取的可疑斑迹,经过鉴定证实该斑迹系赵志红所留精斑的DNA,价格鉴定意见以及证人王某某3、田某、郭某某2等的证言,以及现场勘验和检查笔录等证据,足以认定赵志红的罪行。(2000年之后基本有DNA验证,2000年之前的则基本是将案发现场,物证,等与赵志红交代的犯罪详情对比,此后将不再交代,并按照作案时间排序)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