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十八少年好心报案却被当作凶手判死刑?真凶十年又奸杀十人(6)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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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6年5月19日晚上7点左右,赵志红持尖刀潜入呼市新城区某小区东区一幢宿舍楼的凉房内。他用刀威胁池某某(女,当时21岁)交出财物。池某某大声呼救,赵志红随即挥刀刺伤池某某的左手和左肋等部位,随后逃离现场。
5.1996年8月的某一天下午2点左右,赵志红经过呼市某条路时,发现宋某某(女,当时23岁)正在沟渠处与一名男子发生性行为。等到男子离开后,赵志红以宣扬此事让人尽皆知相威胁,对宋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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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6年冬季的某天下午3点左右,赵志红潜入呼市新城区某个村中的理发店内。他强行对店主侯某(女,22岁)实施了强奸行为。
7.1998年9月6日早上7点左右,赵志红潜入呼市新城区某村尹某某(女,22岁)的家中。他以伤害尹某某的孩子为威胁,对尹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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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8年11月13日下午,赵志红来到呼市新城区某镇某村,并使用铁棍撬开村民王某某5家门锁。他入室盗窃现金2000元。
9.1999年1月31日早上7点左右,赵志红来到呼市新城区某村王某某(女,27岁)的家中。他破门而入,殴打并威胁王某某,并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
10.2000年3月4日下午2点左右,赵志红来到呼市新城区某村,并使用铁棍撬开村民郭某某3家的门锁。他入室盗窃现金980元。
11.2000年3月24日下午2点左右,赵志红来到呼市赛罕区某镇某村,并以喝水为由进入王某某(女,12岁)的住所。他对王某进行了殴打和捆绑,并对其实施了强制性关系。在未找到财物的情况下,赵志红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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