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藤吃瓜,古人怎么代孕(3)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这跟南北朝典妻差不多,所以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气,老婆也可以当质押品。
宋朝经济极其发达,可谓封建社会之顶峰,不仅中国,放眼全世界也这样,高高在上,别人只能望其项背。经济发达就有一个后果,贫富悬殊,顶层和底层差异巨大,所以宋代有钱人,经常花钱雇个老婆。
《续资治通鉴》:“或于兼并之家假贷,则皆纳其妻女以为质。”
虽然《续资治通鉴》没有明说,但不难猜测,纳人妻女是为了生孩子。如果你问我咋知道?很简单,有钱人想再娶,黄花大闺女她不香吗?何必找有夫之妇。虽然南渡之后,南宋朝廷一团糟,没精力管这些破事,但毕竟在名义上,还是违法。
宋朝与众不同,重女轻男。我原来写过一篇宋朝职业女性,开封人家以生女为欢,因为阶层固化太严重,男性出头太难,但女儿却可以通过嫁人一步登天。
所以宋代职业女性五花八门,从小精心培养,挖空心思以嫁入豪门为目的。富人不管以什么目的再娶,稍微透点风,都会有大把人找上门来,别说当小三了,就是小七小八甚至没名没分都愿意,所以他们根本犯不着这样。

顺藤吃瓜,古人怎么代孕


如果你问为啥不纳妾?你把纳妾想得太容易了,古代虽然允许三妻四妾,但真不是你想娶就娶。
宋朝规定,只有年满四十且膝下无子者,方可纳妾。想要纳妾,要满足两个条件,年过四十且没儿子,要不然也是违法,老婆可以理直气壮拒绝。
不满四十或想多生几个咋办,就只能另想办法,娶进家门算违法,那就不娶好了,于是典妻风俗逐渐发展起来。真正意义上的典妻代孕,是从宋代开始。
封建统治者态度很明显,禁止,虽然唐朝第一个禁止买卖妻妾,但把典妻写入刑法,元朝是第一个。元律规定,如果典妻,不仅罚没家产,还要吃板子,二十大板起步。
但法律再严只是法律,前面说了无数代孕坏处,但典妻毕竟跟代孕不同,典妻需要共同生活,一旦生活,很容易产生感情。比如说寡妇,独立拉扯几个孩子,难以生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禁止,等于把人往死路上逼。而现实中,通过典妻产生感情,最后正式入聘例子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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