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再闯港交所,3年亏损20亿,版权风险仍未解决……(10)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2018年,喜马拉雅的副总裁姜峰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公司拥有一套自身版权审核体系,原创内容都会被整合进版权管理资源库,用户上传的内容在经由机器自动审核后还会有人工进行再次审查。
但实际上,喜马拉雅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的背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UGC模式在版权保护方面存在着天然的短板。
这种模式的好处显而易见——内容充实且生产成本低廉,不仅可以为平台带去大量流量还能获得更高收益。因此,“让用户成为生产者”是互联网平台早期构建大量内容的普遍方法,也是喜马拉雅业务的主要构成。
但由于内容生产者本身鱼龙混杂,且多数主播、用户缺乏版权意识,甚至本就存在侵害他人作品版权的主观意图。如何在基数如此庞大的情况下,保证这些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例如喜马拉雅曾经闹出的一个乌龙。
2017年9月,喜马拉雅以侵犯其作品《最后一头大象》的版权为由,将同行口袋故事告上法庭,要求后者将作品下架并赔偿自己各类费用5万元。
但最后却被证明,《最后一头大象》这部音频作品最早其实是口袋故事委托专人制作的。就授权期限来说,“被告”口袋故事拥有该作品的授权实际上要比喜马拉雅还早一年。
对于喜马拉雅而言,用户上传内容导致的侵权纠纷不断,带来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是——商业模式面临挑战。
张洪波提到,这几年业内一直较为关注知识资源分享平台和有声书平台的侵权问题,因为这两类平台的共同特点是发展得特别快,有市场;但很多平台“是建立在忽视法律规定、滥用避风港原则、长期大范围伤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喜马拉雅的发展轨迹跟当年的百度文库很类似”,据张洪波介绍,目前喜马拉雅虽然是全国最大的有声读物平台,但多年来作者诟病不断。在他看来,这样的商业模式缺乏著作权主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和反垄断机构的监管,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和社会关注,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
如何从商业的角度来理解此类的侵权事件?张洪波表示,如果有声读物平台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权利人的尊重,缺乏快速处理权利人投诉的机制,长期怠于回应文著协这样的权利人组织和社会的关切,长期纵容传播大量侵权盗版内容,不以人民为中心,而以人民币为中心,那么对有合法版权授权的平台是不公平的,也会对其他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了网络版权市场秩序和网络版权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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