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朝的“高考”作弊大案,令皇帝震怒,七名考官被“斩立决”(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根据大清《钦定科场条例》,各省乡试正副主考官由皇帝指派,负责总阅试卷,决定取舍,核定名次,并将所取中的举人及其试卷向皇帝奏报,他们是举人考试的最高长官。主考官之外,皇帝还要钦点同考官十几名,协助主考官阅卷。因同考官在考场内都是每人一房,所以也称为“房考官”。所有试卷,都先由同考官们分头批阅,然后择优向主考官推荐。
顺治十四年的顺天乡试,顺治帝钦定的正主考官是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曹本荣,副主考官是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宋之绳。同考官共有十四人。而这次乡试酿成大狱,恰是由于充任同考官的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大理寺右评事张我朴等疯狂贿卖“关节”引发的。
关节内幕要弄清楚这场科考大案的来龙去脉,首先得对科考场上的“关节”略知一二。
科场“关节”,是指考官与考生之间的一种幕后交易。广义的关节,指在科场内外托人关说、行贿、干谒、樊援,历朝皆有;狭义的关节,指卷面上的暗号,此弊主要发生在两宋特别是明清时期。
北宋真宗景德年间,朝廷制定了两项在科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考场规则:一曰糊名,二曰誊录。
糊名,是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项用纸糊盖起来,使批阅试卷的考官不知道手头的卷子是何人所作。誊录,就是在考生交卷后,另由考场专雇的誊抄人员将考卷重抄一遍,然后再交考官评阅,这样,就连考生的笔迹,考官也无法认出了。
可是,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在有了“弥封糊名”和“誊录易书”这两项防弊措施之后,考官和士子们又想出了新的作弊“对策”,即订关节递条子,又称“关节条子”、“关目”。
在明清时期,科场“关节”指的就是考生与考官为串通作弊而约定的符号,密通的字眼。一般说来,采用密订“关节”这一舞弊方式,大多是在应考前考生与考官直接或辗转相托间接地约好,在试卷内诗文某处用什么字作为记号,其中大多数是用“夫”、“也”、“矣”这一类虚词作暗示,大多用在某文开头、某段结尾。
为确保录取时准确无误,每个关节条子都要订三四处的字眼。对订好的关节,写在条子上,辗转递送给考官。考官入场后,留心于他要关照的士子,凭手头字条上的“关节”暗号录取。送了银子通了“关节”的考生,哪怕是答卷驴唇不对马嘴,也能取中,这便是“关节”的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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