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如何收集证据?(5)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2020年11月,最高法发布了一起针对“离婚后家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夫妻经调解离婚后,女方带着三名未成年子女生活。然而,每当男方心情不好便到女方家中骚扰、恐吓甚至殴打女方和三个孩子,女方多次报警,但效果甚微,男方甚至变本加厉,连女方亲友都躲不过。
后女方带三名子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责令男方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母子四人及其近亲属。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男方对女方及三名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男方骚扰、跟踪、接触女方母子四人及其近亲属。
最高法认为,反家暴法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此外,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遭受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资料图: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图为工作人员与受救助妇女谈心。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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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暴,与我无关?
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暴法如此规定。
法律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上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0年1月,最高检还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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