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乐法院:夫妻离婚三次起诉诉前调解室协助调解10天结案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11月1日,新乐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员协助办案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用时10天。在这之前,该案曾经历了第一次撤诉、第二次不准予离婚、第三次起诉因房产纠纷一时无法判决的三次起诉离婚,诉前调解室介入后与办案法官共同努力,仅用10天时间,成功调解了这起棘手的离婚案件。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乐法院:夫妻离婚三次起诉诉前调解室协助调解10天结案


在原告马某某诉被告任某某婚姻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系夫妻关系。2001年11月3日原被告经人介绍举行结婚仪式,2003年8月18日办理结婚登记,被告系男到女家。共生育两子,长子已成年,两个孩子现均随原告生活。原、被告婚后于2014年购买某小区房产一处,登记在原告马某某名下,首付11万元,贷款20年,每月还贷1500元左右。
由于原被告系包办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发生争吵。被告常年不回家,经原告及其家人多次劝说无效。随着矛盾加剧,原告无奈,于2019年向新乐法院起诉离婚,后撤诉。
2020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共同生活将近20余年,且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应当珍惜彼此之间的夫妻感情,多考虑家庭对孩子身心成长的影响,相互包容,沟通交流,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21年8月10日,原告马某某第三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长子由被告抚养,次子由原告抚养。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办案法官认真查阅了案卷资料,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女方执意离婚,每次都是泪流满面,十分不愿见到男方,双方都聘请了律师,因为前后起诉反复了三次,双方抵触情绪十分强烈,加大了法官调解难度。后来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现有的那处房产争议很大。被告任某某常年在外地,坚持不要房子,要求原告支付自己现金30万元,把房子留给女方。女方则称从小父母双亡,后来养父母也先后离世,除了一个堂叔,没有其他亲人。自己又染上了难缠的疾病,根本借不到现款。期间被告任某某申请调查原告马某某的银行流水。中途双方多次变卦,互不让步,调解不成,只有双方竞价,作房屋鉴定,但双方又拿不出钱,而原告又执意离婚,案子一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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