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乐法院:夫妻离婚三次起诉诉前调解室协助调解10天结案(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10月21日,办案法官邀请诉前调解室调解员梁平社、白文占介入该案继续调解。建议被告任某某支付25万元房款给原告,房子归他。但被告说房子还有16万贷款,自己也没有存款,实在拿不出钱来。原被告双方都想卖掉房子,要现款。根据这一矛盾争议焦点,梁平社等将调解重点放在了原告马某某身上,开始耐心做原告马某某的思想工作,建议原告马某某支付被告任某某21.5万元房款,房子归自己,这样问题就彻底解决了。但原告哭诉自己生活艰辛,身无亲朋,借钱很难,自身又患病需要长期治疗。调解员便从被告拿不出现款难以拥有房子、她本人身体现状及日后打算、孩子的成长和未来以及案情综合考虑等各个角度,再次一一帮其进行了深度分析,阐明政策,点明要害,令原告清楚地认识到:真的不能再这样扯锯一样耗下去了。
经过调解员苦口婆心多次开导劝解,最后,走投无路的原告马某某终于听从了调解员的建议,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于11月1日,支付给被告任某某房款21.5万元。随着双方调解协议的签订,这场三起三落的马拉松式的离婚诉讼终于走到了终点。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乐法院:夫妻离婚三次起诉诉前调解室协助调解10天结案


自10月21日至11月1日,仅用10天,调解室便“啃”下了“骨头案”,令该案得以圆满调解,消除了“告人一状,十年不忘”的诉讼后遗症,使矛盾双方走出了“达成协议——反悔——诉讼——执行难”的怪圈,终结了反复奔波的纷争之路,再次展示了诉前调解“速度快、成本低、效果佳”的绝对优势,体现了小场所、大作用。新乐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在调研时作出指示,要求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截止11月10日(实自4月份疫情缓解以来)诉前调解室收案506件,调撤186件。其中,调解109件,撤诉77件。仅7-10月份,收案310件,调撤158件,4个月分别调撤19件、37件、44件、58件,呈逐月递增之势,调撤成功率达50.96%。11月1日至10日,10天调撤22件,日均2.2件。其中:11月1日当天,除该案外,梁平社、白文占等人还调解了另外1起婚姻纠纷案件、分别调解、调撤2起买卖合同纠纷共4起案件。
11月2日,调解2起婚姻纠纷案、调撤3起支付劳动报酬纠纷共5起案件。11月3日,调解1起、调撤3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文字|唐新花
图片|汪 曼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乐法院:夫妻离婚三次起诉 诉前调解室协助调解10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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