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关于布施的粗浅理解
2024-06-17 来源:飞速影视
“布施”是佛教修行六度波罗蜜之一(布施,忍辱,持戒,精进,禅定,般若),是六度当中居首位,可见其重要性。布施可以广结善缘,舍去悭贪,培植善根。佛教最初传入中国时,修行的僧侣们遵守释迦牟尼佛之教义,以乞食为生,所以和尚见人就叫“施主”就是这个原因。
布施的本义是指施他人以财物,后来范围扩大,凡所有的福、慧、利、善等皆为施之内容,概括的说,即以自已的财力、体力、智力去济助贫困者,满足需求者,帮助逆境者。达到为他人造福、成就他人的智慧,也使自已积累功德,甚至求得解脱的一种修行方式。布施有三种:财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
财布施,大家应该都非常熟悉,也经常有在做,比如:去寺庙烧香捐钱,施舍路边乞讨的乞丐一些钱或食物,资助或帮助贫困的人们。。等等,这都算是财布施的行为,但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布施,让我们先来看一看佛祖对于布施是如何要求的,《金刚经》云:”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我们从经文中可以看出,佛祖要求菩萨们在布施之时“应不住于相”!因为只有不住于相而行布施才可以获得不可思量的福德。
什么是“不住相布施”呢?佛教本义:不执著于人和事物的相状而进行布施。也就是真正行布施时,必须要没有“人我”的执念与“法我”的执念。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心里面没有了“你、我、他”的分别心,也没有了“这是我的,那是你的,这是我的东西,然后我的东西施舍给了你”的心念下进行布施。世人行布施心里都希望可以得到回报,所以容易“着相”,而布施时若着相就会有挑拣选择,从而起了分别心,有了分别心则心量就小,心量小福亦小。若布施有所住,不管是住于色、声、香、味、触、法任何一种,都是有所住布施,而这种有所住布施的福报很有限。布施的定义就是心甘情愿牺牲自己的福乐来成就别人的福乐,它是无我而不求回报的。与社会上所普遍流行的那种为了追求某种功利目的而暂时给予他人以小恩小惠、以图更大的索取和回报,是有本质的区别。布施不是“收买”,不是“金钱交易”,更不是“贿赂”,也不是所谓的“感情投资”,而是一种纯粹无染的慈悲心驱动,其中没有掺杂任何个人的目的和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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