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毒舌律师》:人之常情与律政侠心(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在《红楼梦》里,曹雪芹特意塑造了倪二这个小角色。脂砚斋评语说“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泼皮无赖,因人而使”大概是小人物面对特殊现实时的生活方式,然在“义”之面前,瑕瑜不掩,更显得令人亲近。
本电影中精彩的“文戏武拍”,也可以让观众获得“侠”的感受。区别于《白面包青天》的无厘头表演,庭上辩论这一高潮段落,《毒舌律师》的拍摄节奏着实游刃有余。经由对台词语言和配乐的精心把握,控、辩双方的针锋相对,亦能给人以武林高手过招的视听感受。编剧兼导演吴炜伦在接受采访时自述:“其实在创作时我也想过要不要融入动作戏份,可动作片成本比较高,我又是第一次当导演,很难拿到这么高的成本。所以我就想象如何让文戏也有武戏的感觉,于是就把这种感觉融入法庭双方律师的对决上了。”庭审所争论的内容重点当然是“文”,但思想的针锋相对实际上可类比为高手之比“武”;这段论辩的台词以“庄”为主,但不时以“谐”中和,又使得《毒舌律师》可以在表达方式上区别于一般的律政剧。
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
不少有追求的中外电影家,都尝试着将哲学思辨和社会批评融入进视听表达。就律政题材的经典影视作品来说,何为“正义”是屡屡出现的重要话题。同样是追求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十二怒汉》(1957年;中文版《十二公民》,2014年)的重点在于考虑其正面意义——看似人证、物证俱全,但却可能因为忽略了另外的可能性,而导致冤假错案。而同样是在证据链完整的情况下,《控方证人》(1957年)则巧妙讲述了辩护律师与陪审团被伪证者演技所左右的故事。到了日剧《胜者即是正义》(第一季,2012年;第二季,2013年),则彻底地解构了“真相”:律师运用一切手段服务于委托人的利益,但并不关心实质上的真相与是非。
《毒舌律师》当然并不旨在全面析论这一问题,不过相关剧情亦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从中立的角度看,初审判定曾洁儿有罪是具备完整证据链的。其中尽管出现女儿回光返照时“妈妈从不打我”的手语证言,但这并不是足以被法庭采纳的证据。不过,目睹了这一手语的林凉水,正是由此坚信曾洁儿无辜,才走上了艰难的翻案之路。《毒舌律师》尖锐地指出了如下事实:如果只关心具体技术问题,而忘记了程序正义同时亦是长久保持实质正义的基础,那么就很容易持“真相并不重要”(Truth is insignificant)的立场。电影提示我们,由于权势集团更容易修改事实信息、掌控解释角度,因此可能反而导致公义的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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