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被非法扣留44天要到3万赔偿,法院却判其敲诈勒索获刑17个月(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追偿对象对不对呢?
最后,我们得确认任遂振追偿的对象对不对。从任遂振提供的录音能听出来,拦住他开车的是李金库。民警协调时也让李金库放车,最后同意放车的还是李金库。这说明,李金库在扣车事件中是主要角色,得对扣车造成的损失负责。任遂振向李金库要 3 万块钱损失,是对真正责任人的正常追索。
由此可见,任遂振的所作所为并非犯罪行为。他就是个老老实实贷款买车搞运输的,每个月得还两万块钱贷款,全家就靠他这点收入过活。他没想占别人便宜,就是想把车被非法扣押的损失讨回来。可就因为索赔,他被指控敲诈勒索,还判了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
就算情况再极端,也得琢磨琢磨,任遂振的行为是不是真的得判罪?判罪是不是非判不可?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缓刑?咋不先取保,直接把人关起来呢?这些问题都得想想。
任遂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经被羁押一年四个多月,最终判决后仅13天即刑满释放。这表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失去了自由,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来说,是极为沉重的打击。即使认定其行为违法,是否有更合理、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例如,适用缓刑或者取保候审,让他能够继续工作,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在任遂振的案件中,法律的解释与普通人的常识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法律本应是公正与正义的代名词,但在这起案件中,似乎法律的冷冰冰条文与任遂振的实际遭遇之间产生了脱节。任遂振的经历提醒我们,法律不仅需要严格的条文和制度,还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体现人情与法理的平衡。法律的真正意义在于维护公正和正义,而不是机械地执行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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