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励志故事,展现出一个真实的法治中国!(13)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我父亲说,他在2020年初时,就把这事情举报到了县纪委监察委,6月初时才等到了监察委工作人员的口头答复:经过他们调查,Z某广说没有“送钱给法官”的这回事。
得到这个答复后,我父亲又去公安机关,控告Z某广以给法官送礼的名义从他们合伙的窑厂多报账两万元,还有以办理窑厂证件需要给相关单位请客送礼的理由报销了87万余元,既然Z某广没有花钱送礼,按照付警官2015年的办案逻辑,这应该也都是涉嫌诈骗犯罪。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父亲没能找个公安局的副局长在控告材料上签批意见,他跑遍了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和派出所,也没有哪个单位或部门受理这个案件。除了几年前某县信合联社控告Z某广骗取贷款120余万元的事情之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Z某广这些年也有一些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违法或者犯罪事实被群众举报到了中央督导组,公安机关也都早已立案,但Z某广仍然是逍遥法外。
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他们暂时还没有掌握充足的证据将Z某广刑事拘留,传唤Z某广配合调查,也一直未能传唤到案。
我父亲在庭审中愤怒地说,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就凭一张他为了解决Z某广对他的一个恶意投诉签下的民事调解协议,就把他网上追逃了,为何Z某广如此作恶多端,经民警多次传唤都拒不到案,还不能网上追逃?某县公安局难道适用法律也能“一国两制”吗?
11.失去自由
我父亲的疑问还没有人回答时,2020年11月12日,二审再次开庭审理后没多久,他被通知到了派出所。民警告诉他说,法院已经下了逮捕令,决定逮捕他了。
就这样,在历时将近六年后,经过两级法院七次开庭审理,我父亲还是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收押进了县看守所。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联系了二审的承办法官。
“这个案子这么多年了,公安机关、检察院、一审法院都走过来了,二审的出庭检察员也认为有罪,我也就是按照二审出庭检察员的意见,又将认定的诈骗数额降到八万五千元,判了个起点刑三年。”
法官坦诚说,“我也不想羁押你父亲,想过劝你们认罪,可以判个缓刑,但是后来想,这五六年了你们都没认罪,所以就没劝了。”
我告诉承办法官说,她没有劝他们认罪是对的。这个罪,我们一家人永远都不会认的。
父亲被羁押在看守所之后,我向看守所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我父亲患有“支气管扩张反复咳血”这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严重疾病,看守所依法是不应该收押的,并且在2016年时,县看守所也就是以此理由对我父亲作出过不予收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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