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哥哥的抢劫团伙缺帮手邀弟弟入伙,弟弟不从,惨遭杀害(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2004年12月2日凌晨2时左右,郑文、兰青羊两人劫杀一名出租车司机后,接上另外两名同伙,开车来到博纳广场东侧的“隆源”虫草店,抢走散装虫草4.7公斤、现金1.2万元,被劫财物总价值19万元。
2004年12月4日凌晨4时左右,张宝华等四人在新宁路“千禧”烟酒行抢走茅台酒、中华烟等物,总价值62780元。
2004年12月11日凌晨5时左右,张宝华等四人在青年巷“惠祥”烟酒行抢走现金5300元、香烟、酒等物总价值14226元。
就这样,张宝华等人在抢劫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危险,在同一座城市连续作案15起,肯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的快活日子也快到头了。
杀亲灭口
细心的人能发现,张宝华等人在2003年抢劫时通常是五个人联手作案,可从2003年9月后,他们的抢劫团伙少了一个叫李顺学的人,他去哪里了?
改邪归正了?并没有,李顺学是被张宝华等同伙残忍杀害了。
前面几次抢劫后,张宝华等人“硕果累累”,但在行动时,张宝华总感觉人手不够,如果再多一两个人,就能多几分把握,还能多带一些财物离开。
于是,张宝华开始物色身边的“人才”。郑文年纪轻轻,手段狠毒,而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徐峰,家里也穷也缺钱。张宝华想,郑家两兄弟的性情应该差不多,都是狠角色,何不邀徐峰入伙?
郑文把张宝华的“求贤”意向转达给徐峰后,遭到弟弟的断然拒绝。别看郑文、徐峰是一个爹,但他们的秉性差远了,一个狠毒,一个仁慈。
在张宝华和郑文的数次劝说下,徐峰依然态度坚决,据不入伙。想不入伙也没那么简单,张宝华、郑文担心徐峰把他们的事情告诉别人,以致罪行败露,遂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2003年5月底的一天,张宝华、郑文、李顺学等人将徐峰骗至他们租住的房子里,趁其不备,将徐峰活活勒死,之后分尸抛尸。
所以这个团伙杀害的第一个人不是虫草店里的人,而是郑文的弟弟。他们连自己的亲人都能杀,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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