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哥哥的抢劫团伙缺帮手邀弟弟入伙,弟弟不从,惨遭杀害(5)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徐峰被杀以后,李顺学心中十分害怕,整日惴惴不安,噩梦连连。同时他也担心以后继续跟着张宝华可能还会杀人,于是向张宝华提出退伙的请求。
但李顺学真是被吓破了胆,吓傻了脑。有些组织,入伙容易退伙难,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徐峰从来没有参与过他们的团伙行动,只是有所耳闻,张宝华、郑文就把他给干掉了。李顺学多次参与张宝华的抢劫行动,知根知底,这时候想退伙,张宝华能答应吗?即使他能答应,郑文也不会答应。
但是李顺学退伙的决心很坚定,那留给张宝华和郑文的选择只有一个了。
2003年7月的一天,张宝华、郑文将李顺学诱骗至出租屋,两人合力将其杀死、肢解、抛尸,动作熟练,一气呵成。
后来,张宝华、郑文又担心他们的另外一个同伙兰青羊退伙或以后出卖自己,于是决定让兰青羊手上也沾上人血,这样他们才算得上是睡在一条船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亡俱亡。
2004年8月3日0时30分,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在城西区昆仑路省广播电视厅家属院围墙下,将行人李国云、王春秀堵住。在张宝华和郑文的授意下,兰青羊朝李国云的胸部连捅数刀,之后抢走他们的手机和小灵通。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张宝华一伙人杀人如麻,无法无天,猖獗至极,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两项死罪


2004年12月底,张宝华一伙四人准备开一家裤城,把抢劫来的赃款洗白,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富商生活。可惜,他们这个美梦还没有做成就被警方一网打尽了。
在法庭调查期间,为了给妻子(张百珍)和侄子(张毅龙)脱罪,张宝华一口揽下所有罪行并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指使的,与妻子和侄儿无关。从这方面看,张宝华尚且还有一丝人性,但郑文则是毫无人性可言。
郑文说:他的杀人行为是替被杀害的人解脱。从他荒谬的言论可以看出,郑文在被捕后没有一毫悔意,依然执迷不悟深陷魔道,或许早就存在心理病态的问题。据调查,郑文在疯狂抢劫作案前曾两次自杀未遂,这样一个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又怎么会爱惜别人的命呢。
张宝华一伙人目无法纪,为满足自己的贪欲肆意剥夺他人性命,手段极其残忍,视人命为草芥,连自己的同伙和亲戚都要杀人灭口,实在令人发指。
2005年12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宝华、郑文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各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兰青羊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60万元;张毅龙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张百珍犯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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