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治学」李君如:毛泽东开辟中国革命道路的杰出贡献(10)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一)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
(二)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都是原则错误,后来均改正了。三是对“分配土地标准”和“替红军人员耕田”条款在实施中的变化做了说明。1929年4月,毛泽东在为兴国制定的
《土地法》所写的“按”指出,这是前一个土地法制定后第四个月,红军从井冈山到赣南之兴国发布的,其中重要的变更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毛泽东强调:“这两个土地法,存之以见我们对于土地斗争认识之发展。”[7](p.40)
土地革命实践中遇到的第二大问题,是如何区分地主与富农、如何对待富农。为弄清这一问题,毛泽东于1930年5月展开了寻乌调查。这是毛泽东在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调查。1931年2月2日,毛泽东为此报告写下前言,当时“关于中国的富农问题我还没有全般了解的时候,同时我对于商业状况是完全的门外汉,因此下大力来做这个调查”。[7](p.41)同时,他也指出:“这个调查有个大缺点,就是没有分析中农、雇农与流氓。还有在‘旧有土地分配’上面,没有把富农、中农、贫农的土地分开来讲。”[7](pp.42-43)毛泽东的寻乌调查,对完善农村的土地政策起了巨大作用。1930年6月中旬,在福建长汀县南阳召开的中共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讨论了经毛泽东审改的《富农问题》和《流氓问题》两个决议。决议明确规定,对土地分配除原有的“抽多补少”原则外,增加了“抽肥补瘦”原则。
1941年9月13日,毛泽东在延安对中央妇委和中共中央西北局联合组成的妇女生活调查团的讲话中也指出:“到井冈山之后,我作了寻乌调查,才弄清了富农与地主的问题,提出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这样才能使富农、中农、贫农、雇农都过活下去。假若对地主一点土地也不分,叫他们去喝西北风,对富农也只给一些坏田,使他们半饥半饱,逼得富农造反,贫农、雇农一定陷于孤立。当时有人骂我是富农路线,我看在当时只有我这办法是正确的。”[7](p.22)
土地革命实践中遇到的第三大问题,是怎样正确把握农村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和怎样正确划分农村阶级。1933年10月,为纠正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发生的偏向、正确解决土地问题,毛泽东撰写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并由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通过,作为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毛泽东在这篇重要的著作中分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包括雇农)五个阶级的基本特征,指出:“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有些中农并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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