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霍尔特:本格推理的捍卫者(5)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詹姆斯·哈德利·契斯,英国作家,读完詹姆斯·凯因(James M. Cain)的《邮差总按两次铃》(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后,决定自己尝试创作推理小说。他的作品风格非常阴暗,但悬念感极为出色,其中的英雄经常处于受追捕的状态。许多故事中,虽然“凶手是谁”从开篇就昭然若揭,但读者仍充满好奇,迫切地想要了解“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同时,他的故事总是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霍尔特认为这有利于渲染焦虑的情绪,并在自己的某些作品中了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例如《血色迷雾》、《杀人的信》(La Lettre qui tue,1992)、《石巨人》(Le Géant de Pierre,1998)等等。
而G·K·切斯特顿对于霍尔特的影响更为重要。毫无疑问,切斯特顿是最早开始设计“神奇犯罪”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作者,密室之王卡尔亦表示常受其启发而获得灵感。但与卡尔不同的是,切斯特顿擅写短篇,且论情节之古怪、人物之诡异,比卡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一类作品中,收录在《奇职怪业俱乐部》(The Club of Queer Trades,1905)中的《布朗上校的奇遇》(The Tremendous Adventures of Major Brown),被霍尔特誉为“一个难以逾越的杰作”。《第七重解答》(La Septième Hypothèse,1991)、《杀人的信》、《距离死亡139步》(À 139 Pas de la Mort,1988)等作品比较明显地体现了霍尔特驾驭复杂情节的功力,敏锐的读者可以从中嗅到布朗神父短篇的味道。
《布朗神父探案集》是G·K·切斯特顿的代表作品在案件背景的设定上,霍尔特钟爱英国伦敦,这一点他绝对赞成卡尔的说法:“对于推理作者来说,伦敦是最好不过的背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出现,使得伦敦更加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诸多推理故事的舞台。可以用简单的几个词来形容这个特殊的环境:迷雾,四轮马车,煤气灯,昏暗而狭小的街道。
因为对案件本身有诸多限定,不可能犯罪可算是一种“狭隘”的推理小说,故而坚守阵地的代价便是要花费更多的脑力,思考如何不断地推陈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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