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泰投资董事长章新明被杀或祸起高息借贷

2023-04-22 来源:飞速影视

博泰投资董事长章新明被杀或祸起高息借贷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国宝5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博泰集团办公区有两人被人持刀捅伤,两名伤者被120送往江西省人民医院,其中章某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东正在医院抢救(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褚某强案发后在博泰集团一楼办公室自杀身亡。
章某明为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博泰公司”)董事长章新明,褚某强为褚小强,在南昌华夏艺术谷油画村艺术有限公司、江西瑞嘉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担任股东,目前这些公司均处于吊销状态。
经济观察网了解到,章新明与褚小强事件起因一笔2013年发生的1.2亿元高利贷,这笔高利贷分4次出借,其间几经纠纷,最终酿成惨剧。
借债
南昌中院一份判决书显示。2013年3月12日,褚小强作为借款人与博泰公司作为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博泰公司向褚小强提供借款500万元,月息3%,期限为一年,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利息。这一利率折合成年息达到36%。
2013年4月2日,双方再次签订借款合同,博泰公司向褚小强提供1500万元借款,月息2%,期限为一年,按月支付利息,折合年化利率24%。
2013年5月6日,博泰公司再次向褚小强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年息22%,借款期间为一年,仍约定为按月支付利息。
2013年5月20日,博泰公司第四次向褚小强出借8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息22%,按月支付利息。
4笔借款合计金额1.2亿元。一份网传褚小强公开信中称,2013年,褚小强为收购南昌德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德川公司)60%的股权,向博泰集团董事长章新明借款1.2亿元。德川公司为这一次借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
借款发生后,2013年5月8日-2013年10月30日,褚小强先后6次向博泰集团偿还共计392万元。南昌中院判决书显示,褚小强分别于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0月22日将将周赣湘和魏云辉的1650万元、3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博泰公司,用来冲抵债务。至此,褚小强累计偿还博泰公司5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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