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泰投资董事长章新明被杀或祸起高息借贷(3)
2023-04-22 来源:飞速影视
庭审记录显示,供峰公司、德川公司均认为,第一组证据《保证合同》中,褚小强无权处置德川公司的股权,即将德川公司85%股权转让给博泰公司指定的罗勇名下;第二组证据并不能证明到目前欠款数额。
博泰公司认为,第一组证据《保证合同》无法核实公章真实性,第二组证据认可,但并不代表博泰公司放弃2015年12月31日后的利息。
法院认为,第一组证据《合同保证》真实性确认,但双方是否按该合同履行,褚小强并未举证证明,不能达到证明目的;第二组证据真实性认可,但由于2016年3月8日,褚小强曾书面对1.2亿元本金进行认可,也不能达到举证目的。
所以,南昌中院驳回了褚小强的上诉,维持原判。按照二审判决结果,褚小强及熊云琳需要代位清偿给供峰公司1.2亿元及相应利息。
关键点
根据褚小强的公开信,其和章新明的矛盾纠纷主要为债务认定、担保范围、偿还金额等一系列问题展开。
第一,褚小强方面称当时德川公司以85%的股权进行担保,并确定对应的是爱建商场一层1612平方米的85%份额。
褚小强在公开信中称,借款发生时,德川公司的证照、印签、财务资料及名下商场相关资料交由章新明保管。章新明伪造了一份2013年5月18日德川公司与博泰公司《保证合同》,将德川公司另一名股东姚福清15%的股权也纳入担保范围,这15%股份对应了爱建商场地下一层所有房屋。
而且,据褚小强公开信透露,此后,博泰公司将德川公司85%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并且把德川公司名下爱建商场地上和地下房屋进行了处置。但是,在法庭中,法院认为褚小强并没有进行举证证明,因而这些信息是否属实,并没有得到权威机构的判定。
第二, 褚小强在已经偿还5024万元借款情况下,又和博泰公司签订了1.2亿元债务的书面确认函件,同样令人疑惑。
另外,褚小强在公开信中称,除了已经确认偿还的5024万元,还有一笔魏云辉偿还的1200万元借款“被他(章新明)强行拦截了,事前事后他未向我说明或出具任何文字依据,在2018法院庭审时他给予否认收到这1200万元,法院也就不认定。这1200万元就这样不知去向、不翼而飞了。 ”
褚小强向博泰公司借款主要是为了收购德川公司85%股权,但是最后,在德川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即爱建商场房产被处置、公司股权被转让给第三方、已经偿还5024万元的情况下,欠博泰公司的债务从1.2亿元增加到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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