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违反诊疗规范,将炎症按肿瘤草率行手术切除致患者死亡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一、患方陈述
2019年12月16日,患者孔某木因腹胀到被告x大学医学院附属x医院住院治疗,上腹增强CT示肝门部胆管癌伴胆内胆管截断梗阻,累及胆囊可能,伴肝门部淋巴结肿大。入院后患者无黄疸、各项生化指标趋于正常。2020年1月6日,复查糖类抗原CA19-9104.80(正常〈37.00),其余肿瘤指标正常范围。
1月9日医方予经皮穿刺胆道引流术;1月14口行腹腔镜探查术。1月21日病理报告右半肝+尾状叶+胆囊+胆总管上段标本:1、慢性胆囊炎,局部见脓肿形成;2、肝管、胆管粘膜慢性炎。
术后患者腹腔引流量多,每日约2000ml血性液体,血色素下降明显。医方手术不当造成患者门静脉严重受损,及脾静脉内等多处血栓形成。
术后患者多处引流创面出现多种耐药菌感染,胸腔腹腔大量积液,呼吸衰竭、腹腔严重感染;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常规等各项生化指标严重异常;腹部切口渗液。2月22日患者意识不清,腹部膨隆;被诊断为肝性脑病、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等。医方告知患者已无法救治,在医方诱导下出院回家。2月24日患者在家中死亡。
二、患方观点
原告认为,医方违反诊疗规范,术前未行鉴别诊断,将胆管炎误诊为胆管癌,医方草率开腹行右半肝切除+右侧尾状叶切除+胆囊切除+胆总管上段切除+肝门淋巴结清扫+胆肠Roux-en-Y吻合术;
患者出现严重肝损;术中违反“再次分期评估”的诊疗原则;术后病理诊断报告再次证实医方误诊误治,造成患者严重损害后果的事实。医方术后未及时有效控制感染,延误诊治,以致患者出现胸腔腹腔感染、感染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医方有伪造病历的嫌疑。综上,患者平日体健,医方错误手术给患者造成了不可逆的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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