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被房产中介“人身威胁”过(3)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我跟这个女中介没见过面,但一直欣赏她的勤奋、专业和实诚,出租房源没在她那里成交,我总觉得过意不去。
某天,我去收钥匙时,我给她买了点水果,但她不在店里,我请她同事代收,然后,她的同事们大概是没见过我这样的奇葩业主,我感觉他们用“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眼神看着我……
但我敢说,那个女中介,即使不干中介了,她去做别的事情,也能有一番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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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房产中介打交道不算多,但正是因为房产中介中也有好人和坏人 ,而遇到坏人时,我们很容易踩坑,所以,我想给大家总结几个常见的坑。
第一、慎签看房协议。
有的看房协议是直接在内容中注明——你必须要跟那家中介门店买,若是找别家买了,就是跳单行为,就要赔钱——这层意思的。如果中介跟你说,这是公司规定,请你配合签一下,那你可以签个假名,一般心术正的中介会理解的。
第二、慎交诚意金。
诚意金一般是表达你有买房的诚意,然后房产中介再去跟你磨价格,但与此同时,很多中介会在诚意金协议中约定一个霸王条款:这套房,你必须要跟这家门店成交,不然没收你诚意金,你的行为算跳单(他们还有找你追偿的权利,当然,实践中一般不追偿)。
第三、卖房的话,慎签协议。
这个所谓的协议,其实就是独家协议。与独家协议不同的是,它会给你一个承诺:某个时间之前,没有把你卖出去的话,中介就给付你一笔钱。OK,请听我说。不管中介把这个协议吹得多么天花乱坠,都不要签。它不过就是独家协议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随着大家对独家协议“潜在坑”的认识提高,独家协议不吃香了,中介行业才想到了这个新招。听起来,协议好像对你非常有利:某个中介门店保证帮你把房子卖出去,卖不出去也会赔你钱。对你来说,这看起来很像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但实际上真如此吗?我们来分析一下,它隐藏的坑有哪些?1.这种协议一般都有霸王条款。这类协议一般是中介公司起草的格式合同,你是不能修改的。协议内容一般会给业主设定比较多的义务,而对中介比较少约束。真要是发生纠纷,你跟中介打官司,基本上很难赢。2.签协议,有时候就是用“让自己的房子少卖钱”的方式,换取“被中介当爷供着”的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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