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流奇遇记(6)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那时的确没有“暂住证”,人们外出办任何事都要一事一开“证明”,时间地点事由都要严格写明,我们想在一江之隔的邻县旅店“暂住”一晚都不可能,哪有让你跑到北京“暂住”一年或更久,“北漂”着找工作的可能呢?我们在农村那时年年出“民工”,但从来没有遇到过“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因为那时的“民工”都是被征调无偿服劳役的,就像孟姜女她老公去修长城,哪里会有什么“薪”可欠?当然这不是说“暂住证”和歧视“农民工”就没有问题。只是我们的改革要向前走,而决不能向后倒退。
两天后我们回到旧州,我以为就可以回平塘去了。但老刘说我们还得到县城,因为册亨县公检法只能向田林县公检法办移交,不能交给下面的公社,更不能擅自“释放”我们。于是我们在旧州坐班车到了县城(总算不用走路了)。县里早就与平塘公社取得联系,一见面就当着老刘的面“释放”了我们,还对他说:公社说这两个知青表现不错,感谢你们把他们送回来。临别时老刘还与我们吃了顿饭,也算是“不抓不相识”了。
县知青办的人还告诉我们,杨福宗的气消了,说是你们还可以照旧评“先进”,回去再给你们补个证明,回家探亲去吧,只是再别去“盲流”了。
我们后来还是各自回了家,只是这“长假”已经在跋山涉水和囹圄中耗去了大半。回想这一路,我们往返跋涉近500里,被关押一周,前后花去两个礼拜,吃够了苦头,乘兴而去,铩羽而归,怨谁呢?我们一路上可以说没有碰上一个恶人,无论是发了脾气的杨书记,扣押我们的军管会,还是押解我们的大老刘,都是公事公办,对我们并无恶意。就是收容所里那些“盲流”和“流窜犯”嫌疑们,对我们也还可以,起码没有像孙志刚收容所里那些人那样揍扁了我们。
那么是我们自己有什么过错吗?我们没偷没抢,丢了证明是倒霉,但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罪过不是?黔桂边界上的广西人,办了“签证”入境贵州,不慎失落“签证”就成了“非法入境”,作为“偷渡客”被押解遣返——这是同一个国家内应该发生的事吗?如果这些环节中有一个环节碰上个坏人我们又会落得如何结果呢?
其实这一路上,贵州基层社会给我的感觉是治安并不坏,民风也淳朴,像板用知青接待素不相识的我们投宿,现在人际间也难有这样的信任。反过来看,广西当时政坛倒是高压之下铁板一块,但基层无论经济、百姓生活还是治安也不比贵州好到哪里。我们这边的知青屋还不如他们那边的好。后来我们同村知青还有招工去了贵州谋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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